共青团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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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2020-12-06 10:50   审核人:

共青团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共青团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一届委员会由共青团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经团市委和校党委批准,共青团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21名,候选人的差额为5名。

四、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全校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充分酝酿推荐,团委研究确定,报团市委和校党委审查同意,经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确定团委委员预选名单,提交大会进行分团预选。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团委委员候选人首先进行差额预选,在各代表团分团会议上进行。大会主席团再根据预选结果,确定团委委员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正式选举在全体会议上进行。正式选举时,实行等额选举。

七、在分团预选和大会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预选时,预选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为正式候选人。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预选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在票数相等的预选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得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正式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九、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下边的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划“○”。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十、画写选票要选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画写全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全票无效,画写部分模糊不清,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十一、选举设监票人18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团代表中推选,大会主席团研究提名,经团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团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已提名作为团委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计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二、团委委员的分团预选和大会正式选举,均为一张选票。大会正式选举会场设2个票箱,投票顺序为: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分团预选时,各代表团分别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团长、副团长和代表依次投票。

十三、公布计票结果时,均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公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团委委员当选人名单。

十四、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本次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十五、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团章和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二○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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