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揭榜挂帅”专项赛预告
现拟在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框架下举办“揭榜挂帅”专项赛,专项赛有关事宜预告如下(最终参赛要求以后期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为准)。
一.办赛理念
“揭榜挂帅”专项赛崇尚“ 英雄不论出处,谁有本事谁揭榜”,秉承“ 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以竞争协同机制为手段、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的思路,聚焦“卡脖子”技术,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以“ 政企发榜、竞争揭榜、开榜签约”的方式,由政府、企业提需求出题,组委会面向高校广发“英雄帖”,学生团队打擂揭榜。
“揭榜挂帅”专项赛坚持向中央部委、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公开征集榜单,架设政企校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桥梁;坚持聚焦“卡脖子”技术,解决实际问题,构筑大学生投身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的阵地;坚持不唯地域、不唯学校、一视同仁、唯才是用,拓展大学生公平展示才华的舞台;坚持团队合作、协同创新、敢于亮剑、攻坚克难,搭建培养磨砺大学生科技自立自强精神的擂台
二,参赛主题
你来挑,我来战!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
承办单位:四川大学、共青团四川省委员会
四,参赛对象
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可参赛,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均可,每个团队不超过 10人,每支团队可配备 1-2名指导教师。可以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组队。
五,赛事安排。
1. 征榜
2021年1月,面向中央部委、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广泛征集选题(数量不等)。出题方根据实际需求,向组委会提交选题。选题须聚焦科技发展前沿,具备科技攻关条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出题方应为赛事组织提供必要支持,为学生攻关答题提供必需保障,可为获奖团队提供有吸引力的奖励措施(如奖金、实习就业、产教融合等)。组委会综合专家意见,进行严格评估,择优确定比赛榜单。
2. 发榜
2021年3月,组委会公布竞赛榜单,面向全国高校学生广发“英雄帖”。各省级团委“挑战杯”竞赛组织协调委员会和高校“挑战杯”竞赛组织协调机构广泛宣传、组织发动,鼓励学生团队参与揭榜答题。
3. 竞榜
2021年3月-7月,各参赛团队选择榜单中的题目开展研发攻关。各高校“挑战杯”竞赛组织协调机构要积极组织学生参赛,安排有关老师给予指导,为参赛团队提供支持保障。7月15日前,向组委会提交作品。
4. 评榜
2021年7月31日前,组委会和出题方共同开展初评。每个选题分别评出特等奖5个,一、二、三等奖若干。获得特等奖的团队晋级最终“擂台赛”。
5. 夺榜
2021年8月-9月,每个选题晋级团队完善作品,冲刺攻关准备争夺“擂主”。各出题方安排专门团队提供帮助和指导。10月,在“挑战杯”决赛期间,举办“擂台赛”决出最终“擂主”。通过现场展示和答辩,对榜单的每个选题评出1个“擂主”。出题方与“擂主”团队现场签约并给予奖励
六,评审事项
组委会统筹协调出题单位和有关方面专家共同开展评审工作。评审侧重考量作品的契合度和完成度,项目方案的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项目团队协作情况等。
七,奖项设置
1.每个发榜题目分别根据申报数量设5个特等奖,一、二、三等奖若干。原则上每个选题决出1个“擂主”。获奖团队可获得由组委会和出题方提供的相关奖励。
2.赛事设专项赛省级优秀组织奖和高校优秀组织奖若干,奖励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学生参与赛事的省份和高校,各高校及各省级团委“挑战杯”组织机构应做好学生参与统计工作。此外,专项赛组织情况纳入第十七届“挑战杯”省级和高校优秀组织奖考察范围。
八,其他
1.出题单位和参赛者须遵守赛事组委会的规定。出题单位和参赛者在提交选题和作品前要签署有关承诺书。参赛者对参赛作品须享有完全知识产权,无权利瑕疵及权属争议。
2.意向出题单位请直接联系组委会索取选题申请表。参赛者请根据赛事进展密切关注赛事通知。
联系人
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 张振宇(010-85212814)
四川大学 黄菲娅(028-85401222 )
电子邮箱:tzysjjyc@126.com
学生参加活动报备及作品提交方式另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