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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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2021-10-25 13:26   审核人:

关于召开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深化我校学生会改革,决定召开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拟于2021年11月13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宏伟背景下,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指引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聚青年共识、汇聚青年力量,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

家新征程贡献青春力量。紧密结合我校实际,扎实工作,积极进取,吸取相关学生工作经验,认真总结一年来学生会工作的成绩和主要问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我校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任务,使全体同学秉承“崇实、求精、致良知”的校训,充分参与学校建设与民主管理,解决同学们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在为建设中德精神、中德特色、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的筹备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成立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筹备工作组包括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秘书工作小组、会务工作小组、宣传工作小组、纪律监察工作小组等。筹备工作组由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会现任秘书长及主席团成员组成,筹备工作组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团委的具体指导下,负责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前的各项筹备和会务工作。学代会筹备和选举过程中,各学院的筹备工作是落实好学代会各项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环节,应按照如下要求认真落实:

1.在各学院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团委具体指导基层学代会的相关筹备工作,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成立学院学代会工作组,工作组应由学院专职团干部担任组长,负责本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各项选举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2.各学院应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在学院团委具体指导下召开班级团支部会议、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生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学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各学院须准确上报学院工作组的组织情况、人员构成及学院大会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3.各学院工作组负责开展学院学生代表、学校学生代表培训,规范学生代表提案撰写。

4.各学院工作组负责开展提案征集工作,征集学生代表提案。  

三、大会代表推荐及产生程序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目前在校生人数(依据学生管理系统的实际管理人数为准),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拟定为154名。正式代表数不低于学院学生总数的1%,名额分配需覆盖各个年级,其中校、院级学生会组织

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性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院应视具体情况为少数民族同学保留必要名额。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各学院在校学生人数、专业,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各学院的代表名额分配详见《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附件2)。

本次学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程序及方式为:

1.班级团支部召开班级团支部会议推选各班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各班级团支部推选代表候选人的数量依据各班学生人数占全院学生人数的比例而定;

2.各学院工作组组织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核,并在学院团委具体指导下组织召开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3.各学院将当选的校学代会正式代表名单上报校学代会筹备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并经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公示后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四、委员候选人推荐及产生程序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一届学生会委员会拟定由18个正式席位、5个候补席位组成,共拟设23名候选人。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经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学院推选产生的正式委员人数由各学院人数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要求确定。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学院团委推荐、学院党总支同意,经党委学工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提交校学代会筹备工作组。参选人填写有关推荐表,同时提供在校期间成绩单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

五、主席团候选人推荐及产生程序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由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会章程》的规定,主席团候选人,由所在学院团委推荐,学院党总支同意,经党委学工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由共青团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委员会现任团委委员对主席团候选人进行考察,推选出主席团正式候选人。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会第一届主席团由

5 名主席团成员组成,采用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办法产生。

六、大会正式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学生会主席团候选 人产生的要求

各学院选举委员会参考《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指导意见》(附件3)、《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产生方法》(附件4)规定,按照如下时间安排向筹委会上交相关材料:

1.各学院工作组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具体时间、地点统计完毕后,发至筹委会邮箱(tjzdxsh@163.com),主题“XX 学院学代会信息”,若实际召开时间及地点发生变动,各学院工作组应及时上报校学代会筹备工作组(邮箱 tjzdxsh@163.com),主题“XX学院学代会信息变更”

2.经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正式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需填写对应的推荐表、登记表(详见附件6、附件7、附件9、附件10),主席团候选人填写《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推荐表》(附件 8),以及所有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主席团候选人的成绩单和排名证明由学院工作组收集整理后于2021 年 10 月 15 日 22:00 前 ,将 电子 版发 送至 筹委 会邮 箱(tjzdxsh@163.com),主题“XX 学院推荐表及登记表”纸质版于 2021年10月16日15:00-17:00交至学生会办公室M-B111。

七、提案工作

为全面加强学生权益维护工作,推动学生与学校更有效的沟通,切实推进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让学生更好的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各学院选举产生的学生代表应广泛征集同学们所关心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并进行调查研究,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提案。请各学院工作组负责将学院学生代表提案电子版及汇总表于2021年10月20日12:00 前上交校学代会筹备工作组邮箱(tjzdxsh@163.com),主题“XX 学院学代会提案”。提案工作的具体说明见《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说明》(附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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